开源协议与版权声明

(2023年1月2日发布)
(2024年2月7日最近一次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在此网站引用的开源项目和保护庞玺桐在发布的开源项目,庞玺桐于2023年1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为庞玺桐的个人博客(https://pangxitong.github.io)。外国开发者在此网站权益受到损害,或伤害此网站或庞玺桐权益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应的开源协议进行处理,任何开源协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法律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此条例如有与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
        第二条  此网站引用的开源项目和庞玺桐的所有开源项目均不关联任何组织的开源协议,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是,此网站引用的开源项目和庞玺桐的所有开源项目均尊重其他开发者的开源协议,外国开发者在此网站权益受到损害或,伤害此网站或庞玺桐权益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应的开源协议进行处理。


第二章  我引用的开源项目

        第三条  此网站引用的开源项目和庞玺桐的所有开源项目均来源于GitHubCSDN的开源项目,我已注明开源并明确相应开源软件的开源链接或来源网址,尊重GPL、LGPL、MIT协议和被引用的开源项目关联的开源协议。
        第四条  此网站引用的开源项目或庞玺桐的所有开源项目,如有侵犯开源者权益或项目不再开源时,应当首先在pangxitong@yeah.net与庞玺桐协商,庞玺桐将在7天内回应,并在回应后立即关停项目,待问题解决后与相应的开源者协商并争取同意后重新上线相应项目,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此项目需要等待问题解决后再上线甚至永久下线。与外国人进行协商时我会使用百度翻译对外国语言进行翻译。
        第五条  对我的开源项目进行修改、纠正、帮助、支持或赞助的,也会根据对方意愿公开名单和相应公开平台个人主页链接。

第三章  引用我的开源项目

        第六条  我的开源项目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法律,引用任何开源项目时都已经注明开源并明确相应开源软件的开源链接或来源网址,引用我的开源项目时,需要注明开源并明确相应开源软件的开源链接或来源网址,引用我的开源项目时同时需要遵守该项目引用的所有开源项目的所有开源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法律,任何开源协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七条  我的所有开源项目均有开始创建日期、项目完成日期和和发布日期,注释均由中文填写,变量名也均由中文填写,引用我的开源项目时可修改或删除注释和变量名。即使对我的开源项目进行了大量更改,也需要注明来源和来源链接。引用我的开源项目的项目未必需要开源,但是应用我的开源项目的闭源项目也需要注明引用了我的开源项目,并注明项目链接。
        第八条  引用我的开源项目的项目或产品,在引用开源项目时,无需告知庞玺桐并征得对方同意,即可引用我的开源项目。我的开源项目不得被直接参与或包含在售卖、租借、订阅、关注后解锁、关注公众号并发送验证码后解锁、付费后解锁、观看广告后解锁、评论后解锁、赞助后解锁或成为会员后解锁等商业行为,但不包括对开发者个人的无条件自愿赞助。引用我的开源项目的开发者的开源项目或软件产品,其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与庞玺桐无关,庞玺桐无需为使用该软件及其源代码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章  闭源项目

        第九条  我的所有闭源项目,不开源但免费发放,不允许转载和售卖,此页面为闭源项目下载的唯一合法途径。如有需要进行更改的,需联系pangxitong@yeah.net 取得授权后方可更改,我的闭源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庞玺桐本人所有。未经许可进行转载、售卖或魔改的,应当按照侵权处理。

第五章  研究成果、论文

        第十条  目前庞玺桐的所有(唯一)论文仅在庞玺桐的个人博客发布,未获得明确书面许可,不可转载,如发现此论文在其他平台转载,您可以联系pangxitong@yeah.net 申请许可或举报反馈

第六章  赞助、盈利

        第十一条  赞助规则  庞玺桐使用爱发电平台进行赞助,①自选金额赞助②5元/月持续赞助。
        第十二条  网站的运行维护完全由庞玺桐提供,袁浚皓也参与了网站的开发,并拥有它自己的博客。网站收入完全归庞玺桐个人所有,网站的运行维护需要精力和资本的加持,您的赞助是我前进的动力,感谢您的赞助。
        第十三条  退款规则  18岁以上网友可以赞助,16-18岁网友不推荐赞助,16岁以下网友禁止赞助,网页不接受20元以上的赞助,如果有单月赞助超过20元的,赞助后48小时内可申请退还,18岁以下用户赞助后如需返还,请联系邮箱pangxitong@yeah.net申请退还,赞助将在48小时内返还,超过6个月的赞助可能无法返还,超时不予退还。由于技术原因,此项目无法自动运行,请各位网友主动遵循以上原则,庞玺桐本人需要手动进行退款,请耐心等待。
        第十四条  照片、视频使用权售卖  在爱发电以商品形式进行售卖/租借。对于售卖,购买者持久享有所购买的照片视频的使用权(允许他人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使用这些照片,但保留版权的其他权利),请注意,我售卖的是使用权而不是版权。对于租借,租借者可在租借期限内获得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租借者享有使用、发布甚至以此盈利的权利,但在租借期限截止后,已发布/使用的照片无需删除(即仅可在租借期限内使用/发布租借的图片),若租借者不续费,则不能再享有其使用权并行使其权利。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我的照片我均有其版权(著作权),并且使用者不得将照片用于非法用途(如:间谍活动、侮辱诽谤等),照片若被使用者用于非法用途庞玺桐不负任何责任。若未购买、未租借或租借到期未续费,仍使用我的照片,则视为侵权,庞玺桐有权对其进行起诉。

第七章  视频、图片的版权、肖像权

        第十五条  庞玺桐发布的视频的所有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源均受到版权保护;使用的外来资源均获得版权许可,如有侵权请联系pangxitong@yeah.net协商,若确有侵权,我可以进行补偿损失及删除。

        第十六条  近期公告:  鉴于我班将在七省联考后举办联欢会,我要做一个视频和演示文稿(ppt)在联欢会使用,为维护各位同学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我公布将使用的图片,如有异议可以联系庞玺桐以下格式发起申诉:“@庞玺桐,申诉图片:WechatIMG100.jpg,申诉理由:图片侵犯XXX肖像权,时间yyyy年mm月nn日,申诉人:XXX”。(图片数据库地址: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JJpRReVxFyBND8NaDBABA?pwd=agt3 提取码: agt3)申诉截止到2024年1月13日23:59分,未在截止时间前提起申诉的,则默认此数据库图片不侵犯本人肖像权等权益。——庞玺桐2024年1月8日23时44分 (补充声明:庞玺桐不会有任何恶意的刻意使用不宜图片诋毁、侮辱同学,如有因图片涉及侵犯权益而未及时提起图片申诉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图片内人物本人承担,庞玺桐不承担任何责任。——庞玺桐2024年1月8日23时50分)

第八章  数字遗产

        第十七条  现在关于财产、遗物遗产法律法规完善,但是鉴于现在关于数字遗产的法律并不完善,特此在此声明关于庞玺桐的数字遗产的处理方案,若以后有了数字遗产相关法律,以法律为准,但此声明效力大于软件平台的条款和协议(效力:法律>此声明>平台协议及条款)

        第十八条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若未在遗嘱中特地嘱咐,则默认继承人与财产继承人相同,继承人对庞玺桐的数字遗产的处置方式如下:应当将社交平台账号冻结封存(如:微信、QQ、钉钉等聊天软件),只允许发布已故声明,不允许以庞玺桐的口吻或身份与他人交流,我不愿隐瞒去世消息,面对死亡应当接受而不是逃避;对于发布动态、视频、文字等小于20条的不常用平台,应当注销账号,以免浪费后人的资源;对于有价值的账号,可以继承给后人继续使用,但应当声明斯人已去账号易主;对于对后人有贡献和对本人有重大意义的资源(照片、代码、博客、论文、研究成果等),不允许删除;对于庞玺桐电脑、手机、网盘的照片、文件等,应拷贝一份封存,且此数据允许后人继承使用;其他未列出项继承人可以依据前面的处置方式自行处理,或自行妥善处理。继承人可以以庞玺桐身份登录账号以便处置数字遗产。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2023年1月2日发布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依照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侵权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协议最近的版本为准,此条例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任何法律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协议的每次更改都会在GitHub记录。
        第二十条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重复的项目,都并未在此协议列出,但各位依旧需要遵守。

关注我